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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粉漂白豆芽菜 一賣30年 (本區共瀏覽次)


資料來源: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4%BF%9D%E9%9A%AA%E7%B2%89%E6%BC%82%E7%99%BD%E8%B1%86%E8%8A%BD%E8%8F%9C-%

  保險粉漂白豆芽菜 一賣30年
中央社中央社 – 2014年4月16日 下午5:53

(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6日電)苗栗市一家地下工廠涉嫌以工業用漂白劑「保險粉」浸泡豆芽菜,銷往傳統市場和小吃攤,長達30年,今天遭苗栗檢警查獲。

苗栗地檢署接獲檢舉黑心地下工廠,今天凌晨由檢察官劉哲嘉指揮重案組檢察事務官、苗栗縣警察局,會同苗栗縣衛生局前往苗栗市工廠所在地搜索,在廠區查扣俗稱「保險粉」的工業用漂白劑(學名為低亞硫酸鈉)2桶、浸泡過漂白劑的豆芽菜約700台斤。

檢警調查,業者利用民宅旁搭設鐵皮屋進行豆芽菜「加工」,以15公噸水加入1斤的工業用漂白劑稀釋,放入豆芽菜浸泡,隨後將豆芽菜撈起,銷售至傳統市場及小吃攤,每天出貨約800台斤。

檢方傳喚黃姓負責人及工廠幹部等3人到案說明,黃姓業者坦承為求保鮮、延長保存期限,並讓豆芽菜看起來白嫩、賣相佳,自民國73年至今,均以此手法替豆芽菜加工,每天出貨銷往傳統市場及小吃攤商,估算30年來已有逾8000公噸黑心豆芽菜被吃下肚,可能增加人體肝、腎負擔。

苗栗縣政府衛生局表示,去年底接獲檢舉,派員前往工廠稽查,不僅內部環境髒汙不堪,也在現場發現禁用於食品的工業級低亞硫酸鈉,業者承認以稀釋藥劑浸泡豆芽菜,遂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開罰新台幣6萬元,並責令不得再犯。

衛生局指出,今年4月初在接獲民眾檢舉,然該地下工廠未持有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工廠登記,以一般民宅為掩護,增加稽查難度,因此將情資轉報給檢方,由地檢署主導偵辦。

檢方表示,現場浸泡過的豆芽菜經衛生局檢驗呈現低亞硫酸鈉陽性反應,業者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0款、第49條規定,經訊問後,黃姓負責人以70萬元交保,其餘2人分別以10萬元、20萬元交保。1030416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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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本區第35篇貼文  貼文時間: 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 11時39分52秒   小編:MagicLin in 新竹市 歡喜貼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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